积极做好市政府第十四批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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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安排部署,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第十四批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兰政发﹝2016﹞83号)文件精神,安宁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认真对照市政府公布的保留、下放、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对我区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集中清理审核,公布了《安宁区政府部门第十三批调整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此次承接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涉及区级4家单位共计6项,分别是:承接项4项、承接部分内容项2项。安宁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调整安宁区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调整后的行政许可项目共有110项,备案制管理项目共有3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