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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区编办三项措施做好控编减编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5-22 】 【选择字号:

一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结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的整合力度。职能调整和任务增加的部门,所需机构编制通过内部整合和调剂解决,确需补充机构编制的,严格按照“撤一建一、增减平衡”的原则,在机构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的原则办理。

    二是收回部分事业编制,盘活现有编制资源。对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在保证其正常运转、满足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收回其部分空余编制,盘活现有编制资源,并积极推动机构编制向基层和一线倾斜,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急需。

     三是用好用活现有事业编制。因公益事业发展确需增加人员编制的,对于事关中心工作、全局工作和重大民生保障的,在全区现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额内,坚持严格审批程序,予以统筹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