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编办延时默认制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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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办在接受申请对象的申报材料后,即日起受理,如无特殊原因,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如因故需超时办理的,必须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二、经办人认定申请对象提交的核准事项所需材料齐全后必须快速受理。若在审批过程中,发现材料不齐需补交材料的,从申请对象交齐材料之日起计算办理时间。如在核准过程中,还需其他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认定的,要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延时审理。
三、如无特殊原因超时办理的,申请对象可认为编办同意其核准的事项,受理人必须批准其申请的核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