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编办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和内部管理的需要,特制定如下财务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原则。依法规范,公开透明,节约合理,确保运转。
二、财务审批。实行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重大财务事项必须经过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三、差旅费管理。差旅费借支,由主管领导签字方可借款。凭登记单和有关票据经财务人员审核后,报送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标准必须严格按照财政规定执行,超支部分由个人支付。
四、预借费用,由经办人填写借款单,经单位负责人签证,方可办理借款支付手续。
五、会议经费管理。会前根据会议方案作出预算并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按预算开支。会议结束后,按照会议经费预算统一结算,凭据按规定程序签批报销。会议期间,因特殊情况确需增加会议费用的,由主管领导审批。未经审批超出预算的经费或未经批准召开会议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不得购买与会议无关的物品。
六、接待费管理。严格按照办公室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未经办领导批准的接待活动,不予结算费用。
七、车辆费用管理。严格按照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规定管理,定期审核,包括车辆维修费、燃料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驾驶员报销各种交通费时,须经财务人员签字后,报请领导审批。定期统计车辆行驶里程、燃油消耗、维修保养情况,对车辆各项费用支出实行单车核算。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到指定修配厂维修。定期结算费用,凭据按规定程序签批报销。
八、材料印刷费用管理。办内印刷材料,严格实行文印材料校对责任制,避免发生重印现象。办外印刷材料,由单位人员与印刷厂家进行洽谈,在确保保密、质量和时限的前提下,作出印刷费用预算,报请领导同意后印刷。印刷任务完成后,会计人员按照印刷预算在7个工作日内与承印厂家结算,凭据按规定程序签批报销。
九、财务工作要求。
1、严格财务纪律。会计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有关财务法规和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防止各种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现象的发生。
2、坚持勤俭节约。会计工作人员要厉行节俭,不铺张浪费,杜绝不必要的开支,把有限的经费用于急需工作。
3、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实行采购审批单制度,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审批单,经领导审批后,统一购买。征订各类报刊、杂志等必须以支票形式支付,不得现金支付或汇款。各种报销票据必须是有税务监制章的正规发票,并说明事由,先由经办人签字,然后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非正规发票和未按规定签字的票据财务人员不得报销。
4、及时反映情况。财会人员要按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向领导报告。
5、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每一项专项资金使用完毕,必须由财务人员拿出完整的收支使用情况说明,送呈主管领导过目审阅。
6、认真履行财务制度。财务人员要增强政策观念,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按财务制度及时做好各种财务处理事宜。要严格现金管理,控制库存现金,不得公款私存或挪作他用。
十、 财务管理责任。
1、业务经办人、审核人和审批人对业务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有直接责任。财务审核人对审核票据的合规性、合法性和准确性承担直接责任。
2、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计法》、《预算法》及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办事。违反规定的,按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3、机关财务工作应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4、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