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7-24 】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区党委、政府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
(二) 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及有关配套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三) 完善全区机构编制管理体系,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整事宜。
(四) 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五) 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及有关调整事项,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级各部门与各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 审核全区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和人员编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整事宜。
(七) 指导、协调区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按规定程序对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等事项进行相关调整。
(八) 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管理数据的统计及全区行政和事业编制动态管理,负责全区机构编制信息的撰写,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的宣传。
(九) 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负责12310投诉举报电话的日常管理。
(十) 指导区属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