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编办去向留言制度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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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向留言制度要求,单位要在办公室门外醒目位置设立留言公示牌,标明工作人员姓名、办公室房号、首问责任岗位和首问责任人、投诉电话。工作人员因事外出离开办公室半天以上的,应在留言公示牌上告知,标明外出事由、时间。在留言的同时,要按管理层级进行报告。临时简短外出且能速回者要告知本科室、部门人员去向并说明事由。科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时,应将急办或已答复基层、群众要办而又来不及办理的事务,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抓落实,切实履行服务承诺。留言公示牌实行动态管理,外出时注明,回来后及时注销。